| |
质检总局发布对龙峰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
|
根据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》,我局组织了对龙峰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。经审查合格,现批准自即日起对龙峰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。
一、保护范围
龙峰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湖北省竹溪县人民政府《竹溪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“龙峰茶”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域范围的函》(溪政函[2006]11号)提出的范围为准,为湖北省竹溪县蒋家堰镇、中锋镇、龙坝乡、城关镇、水坪镇、县河镇、新洲乡、兵营乡、鄂坪乡、汇湾乡、泉溪镇、丰溪镇、天宝乡等13个乡镇,以及龙王垭茶场、梅子茶场、前进茶场、杨家扒综合农场、标湖林场、双竹林场、九里岗林场、王家山茶场、天池垭林场等9个县农林特场现辖行政区域。
二、质量技术要求
(一)立地条件。
海拔400米至1000米,茶园周围须有灌木、森林覆盖,土壤类型为黄棕壤,土壤pH值5.0至6.7,有机质含量在1.2%以上。
(二)品种。
福鼎大白茶优良品系。
第1页,共3页 [1] [2] [3]
您正在阅读文章:质检总局发布对龙峰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
上一篇:白茶极品“白毫银针”
下一篇:安溪铁观音名茶殊荣(1)
认识茶
茶与健康
茶叶与癌症
茶品种
绿茶
普洱茶
茶文化
|
|
|